继2019年被限制消费后,“广西金嗓子”创始人江佩珍再被依法限制出境。
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消息,因广西金嗓子食品有限公司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法定代表人江佩珍已被依法限制出境。该限制出境公告发布于今年5月26日.
去年9月19日,广西金嗓子食品有限公司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因公司未按要求履行支付5194.98万元广告费。受此影响,作为公司实控人的江佩珍也被列为限制消费人员。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江佩珍还有一笔38万元的执行标的未履行。
据启信宝数据显示,广西金嗓子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02月17日在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江佩珍,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食品、饮料的研发和销售。
同时,江佩珍也是金嗓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开资料显示,广西金嗓子是上世纪90年代由柳州市糖果二厂改制而来,原厂长兼党委书记江佩珍成为实控人。2015年,金嗓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港交所上市。
财报显示,2019年金嗓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现收益7.97亿元,同比增长14.8%;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1.68亿元,同比增长64%。金嗓子喉片销售额约占2019年公司收益的90.5%。
(原标题:“广西金嗓子”创始人江佩珍被限制出境,此前因欠5000万元广告费被限制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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