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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20元电动自行车罚款 广州一女子将市政府告上法庭

日期:2025年01月16日 21:04 来源:海报新闻 作者:佚名


红星新闻消息,近期,广州市民廖小姐对广州市政府等主体提起行政诉讼,起因是去年5月30日,她在黄埔大道因骑乘电动自行车被罚款20元。
2023年11月16日,广州市发布电动自行车限行新规(《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下称《通告》),同年12月15日开始施行。同时,新规出台后为市民留出了半个月的“宣传劝导期”,2024年1月2日起才正式开展对违规行为的相关处罚。

廖小姐骑电动自行车被罚款20元。受访者供图
但是,廖小姐对这一处罚并不认可,“骑电动车就不让走,开机动车可以随便走,我认为是不公平的。”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廖小姐对此提起了行政诉讼。2024年12月26日,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出具了该案的行政判决书,驳回了廖小姐的诉讼请求。
日前,记者从廖小姐处获悉,她对这一判决已经提出上诉。
市民疑惑:
机动车只限早晚高峰,非机动车为何不同
廖小姐告诉记者,她理解并支持广州市政府治理电动自行车乱象,只是认为一些具体措施值得商榷。
根据《通告》规定,工作日8时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天河东路、猎德大道(花城大道以北)行驶;工作日8时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黄埔大道西(石牌东路以西)、东风东路、东风中路、东风西路(西场立交以东)行驶。
廖小姐说,自己遭遇处罚的黄埔大道,本身道路较为宽阔,且已经有规划完善的非机动车道。在廖小姐看来,对这类重要交通干道在有实际出行需求的时段“一刀切”限行并不合适,“黄埔大道作为广州市中心交通主干道,是足够宽敞的,窄的地方都至少能保留两车道,宽的地方单向有七八条车道,基本上都规划了非机动车道。”
廖小姐表示,作为有上下班等正常出行需求的市民,她希望能够享有与机动车平等的道路使用权。记者询问其为何不采用其他交通出行方式,廖小姐称,自己试过地铁、公交、驾车,但便利性与时效性都不如电动自行车。

广州街头的电动自行车 图据视觉中国
廖小姐说,由于自己的工作地点在天河区珠江新城附近,早晚高峰时段,乘公交车或驾驶汽车都可能拥堵;坐地铁虽然时间上相对稳定,但因客流量大,能否顺利及时搭乘地铁并不确定。综合来看,电动自行车是她出行的最优解。
很长一段时间里,廖小姐都是骑电动自行车途经花城大道路段上下班,直到去年5月30日,她因办事改道走黄埔大道遭遇处罚后,才详细了解了黄埔大道等路段的限行情况。但她也因此对相关规定产生了疑惑,“限制机动车都是限早晚高峰而已,早上一个半小时,晚上2个小时,限制电动车自行车却是工作日5天,(部分路段是)白天整个时段,从早上8点到晚上7点。”
去年7月12日,廖小姐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撤销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的处罚。同年8月9日,她收到了由广州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驳回其诉求,维持原本的处罚决定。

广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受访者供图
随后,廖小姐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起诉广州市人民政府及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天河支队,除要求撤销处罚外,还要求对《通告》合法性做出审查。
廖小姐在诉讼中提到,《通告》在没有限制机动车、自行车等的情况下单独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并不公平。限行道路系设置了非机动车道的城市宽敞大道,相关措施也不合理。

去年12月26日,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作出裁决,认定廖小姐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驳回廖小姐的诉讼请求。同时,判决书指出,经该院审查,《通告》不存在不合法的情形。
廖小姐表示,对此,她已经提出上诉,“二审继续努力。”
原拟方案曾作大幅调整:
注重刚需,“不宜一刀切大范围限行”
实际上,早在2021年7月13日,广州市政府就发布了电动自行车限行方案征求意见稿。
彼时,这个意见稿内的方案提出,在市中心划定限行区域,全天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直到2023年6月6日,广州市政府才发布修改后的征求意见稿,对原有限行方案作出大幅整改,由区域限行改为路段限行、由全天候限行调整为部分路段分时限行。
2023年7月10日,广州交警曾召开听证会,对新征求意见稿发布后收到的5040份市民意见作出回应。听证会上,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梁明昌表示,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广州日均公交出行有600多万人次,至2023年只有约300万人次,而电动自行车上牌数量已超360万,他强调:“我们要注重电动自行车的出行刚需,不宜一刀切大范围限行。”
而谈及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限行的必要性,梁明昌坦言,与其他一线城市有宽阔的非机动车道不同,广州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宽阔连贯的非机动车道,虽然已在尽力弥补,但短期内难以达到需求标准。
对于这个问题,日常以电动自行车出行为主的廖小姐深有体会,“有些马路宽一点的话就规划了(非机动车道),然后马路窄一点,突然又没了。”
廖小姐认为,相对于限行,市政府应该投入更多注意力在完善道路规划,保障不同出行方式的市民能具备平等的道路使用权上。而实际上,在2023年的听证会里,广州交警已经对这一点作出过说明。
“限行只是这个全链条的末端使用环节里面的一项措施。对于听证会上市民提出的限行措施以外的其他建议,我们将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一起抓紧研究解决。”那次听证会上,梁明昌表示,有关部门会加快推进非机动车道的建设,减少各类交通工具之间的冲突和交织干扰,让大家都“有路可走、各行其道”。
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刊登的一篇文章中给出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16日,广州市全年新增非机动车道422公里,增设机非隔离栏10.8万米,完善65个路口机非隔离设施。
需求与治理如何两全?
当地对推进非机动车道等基建已表态
数据上看,广州市确实面临着不小的道路交通压力。
根据广州市公安交管部门统计,截至2023年3月底,广州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数量为322万辆,而同期由广东省电动车商会提供的数据则显示,广州有接近500万辆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远超小汽车。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广州市常住人口为1867.66万人。以322万辆上牌电动自行车换算,平均每5-6人拥有一辆;如果以500万辆的数量估计,则平均每3-4人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
这个数量还在持续增长,2022年广东省电动车商会曾发布预测,称广州每年新增电动自行车接近150万辆。
另一个也在增长的数据,是广州市发生的涉电动自行车事故数量。据《广州日报》去年10月报道,2023年以来,因电动自行车超速造成的交通事故高达1500多起,导致数百人受伤、数十人死亡;各大医院创伤骨科患者中的60%至80%,都是因电动自行车超速等交通意外造成的;2024年6月至8月,两个月间广州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近300起。
市民出行需求与电动自行车治理之间的矛盾,在2023年6月发布新版征求意见稿时,广州市政府也着重进行了回应及解答。
根据“广州海珠发布”发布的相关权威解读,广州市政府方面指出,在对限行规定收集意见并进行调整时,主要考虑到了社会上存在的两种观点:“一是认为电动自行车事实上已经成为买菜、接送小孩上学等短途出行的补充,应该通过引导和规范,让电动自行车、机动车和行人和谐共存;二是认为市中心区早晚高峰交通拥堵、非机动车基础设施不完善、道路资源不均衡,对中心区电动自行车应该采取必要的限制。”
在这份权威解读中,广州市政府方面同样对推进非机动车道、停车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作出了表态,同时表示将做好减少各类交通工具之间的冲突和交织干扰等工作,同时推动和完善电动自行车改装、超速的治理机制,以及外卖平台企业的监督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治理电动自行车使用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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