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标题

海口市工作微信群管理办法 的搜索结果
    海口:各行政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工作微信群不得发非工作信息
    海口市委常委会议近日审议通过《海口市工作微信群管理办法》,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基层组织的工作微信群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内容,群发通知与其他办公形式具有同等效力。 该办法要求,工作微信群群主为本系统、本单位主要领导,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群管理员。工作微信群一律实行实名制。除群主变更、扩大群成员范围外,其他群员不得扩大范围,擅自邀请其他人员入群。在信息发布上,要求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发布相关规定,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的言论、图片、链接等内容,不得发布各类小道消息。
    2016/12/26 11:29:43 点击:1570
  • 1/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