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圣袆诉王思聪名誉侵权
中新网8月19日电 今日,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女演员朱圣袆诉王思聪名誉权纠纷案。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庭审,法院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今年2月4日,王思聪在其实名认证的微博上转发了针对朱圣祎的微博,并评论道:“关于朱圣祎为入上戏出卖闺蜜,小小年纪人品极差,被老男人包养,把同学介绍给其他老男人拿回扣,从高中就找各种有钱人,你给你男朋友戴了多少绿帽子你数得清吗?”次日,王思聪又通过微博转发网友恶意编造的针对朱圣祎的微博,加以传播。
对此,朱圣祎以名誉侵权为由将王思聪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并删除相关微博、公开赔礼道歉,同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公证及律师费12280元。
今日,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原告朱圣祎、被告王思聪及本案第三人潘雨润、张尧本人均未到庭,原、被告双方及第三人均委托律师代为出庭。
对于朱圣祎的起诉理由,王思聪方面请求法院驳回朱圣祎全部诉请,“理由如下:一、王思聪2015年2月4日和2月5日所发微博系转发第三人张尧和潘雨润的微博,没有捏造事实;二、朱圣祎并未因涉案微博产生损害后果,且其主动扩大本案的公众关注度和影响力,对此王思聪不应承担责任”。
此外,潘雨润与朱圣祎不仅是同学,还是多年好友,其与张尧方面都认为,所发涉案微博均未捏造虚假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及名誉;朱圣祎有意主动扩大事态影响,第三人对此不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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