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吉首“初二少年遭15人围殴反击刺伤3人”一案当事人蒋华的祖父来到吉首市人民检察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
蒋华祖父向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近330万元的索赔诉求,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3.7万余元、丧失受教育权及青春损失1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等。
我们一起回忆下蒋华的案件经过,2019年5月17日,湖南湘西州吉首二中,蒋华被同年级的学生叫到厕所后,将蒋华摔倒在地,随后14人一拥而上,对他拳打脚踢。混乱中,蒋华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围攻他的3名同学。
其中,两人为重伤二级,另一人为轻微伤。
2020年7月6日,吉首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蒋华是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被迫自卫反击,判决蒋华无罪。(蒋华被羁押了11个月,共计336天)
【虾姑君说社会】
竟然蒋华被判无罪,那被羁押了336天,其祖父申请国家赔偿是合理合法。可以要求国家进行赔偿,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那法院判无罪国家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抚养费、生活费,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抚养费、生活费。
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
所以,蒋华祖父提出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3.7万余元、丧失受教育权及青春损失1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共330万元。是合法的,但是具体怎么赔偿还需要法院审理后才知道,虾姑君认为应该没有这么多。
最后,法律永远是公正的,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的。
原标题:湖南:初二男生遭15人围殴刺伤3人获无罪,祖父申请330万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