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月27日)有媒体报道说,25日,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为其大股东杭州微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及子柒文化监事刘同明。这个被媒体称作“李子柒起诉‘李子柒’”案子的成立,意味着近段时间已经传得沸沸扬扬的国内外社交媒体上的流量大IP李子柒与助推乃至成就这个大IP的推手正式闹掰。在社交网络成为人们注意力的“黑洞”后,由李子柒出镜的以“田园生活”展示“传统文化”的视频得以成为“现象级”IP。当然,人们明白,这种流量的“现象级”对应着资本的流动,每一帧影像其实都是可以兑换成真金实银的创意。这种现今人们可见的对应关系或兑换关系,是“李子柒”被造就成资本符号后展现出来的。
应该承认,“李子柒”的成就靠的是资本的构建和推进,其所产生的“现象级”是资本商业化运作的结果。对于资本而言,就是在需要“李子柒”的时候找到了李子柒;对于李子柒而言,则是在其渴望成功之时得到了资本的加持。
掰开来看,无论是李子柒之于所加持的资本,还是所加持的资本之于李子柒,其都只是“现象级”产生的必要条件。这也就是说,没有李子柒,资本无所加持,自然也就没有“李子柒”;而没有所加持的资本,李子柒就是李子柒,而不会出现作为“现象级”IP的“李子柒”。如此说来,李子柒与加持其的资本都足够幸运。从资本流动与商业运作的角度看,李子柒与加持其的资本的邂逅充满了偶然性,这个偶然性之后的每一步直至“现象级”,也同样充满了偶然性。
这其中每一个偶然性,都是足以让资本却步的可能性,从而也足可构成导致“李子柒”流产或夭折的现实性。或许,也正是李子柒和所加持资本都太过幸运,从而都自认是这个“现象级”的必要且充分条件,才导致了这个人们已经见惯不惊甚至还能意料之中的“不能同甘”的结果。李子柒在成为“李子柒”之前,实际上已经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一些颇具创意的视频,但其时观者寥寥;在资本加持介入后,其视频质量上了台阶,发布平台更加多样,独具创意的视频遂成流量大IP。在网络视频并不稀缺的当下,谁都知道,取得这样的成就殊为不易。
这就如同在万籁俱寂的时候,一个人喊一嗓子,可能会众所瞩目,但在人声鼎沸的地方,如果无人搭台助其登高一喊,其所喊再具创意,也一定会湮没在人海之中。但是,在振臂一呼引来众人喝彩之后,其声形就同时具有了人格化特征,喊者与助其登高之台已经互不可分。这恐怕就是人们定性“李子柒”案注定“两败俱伤”的理由。
来源:光明时评
原标题:《李子柒案:创意与资本本该相互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