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副局长举报局长”案宣判 原公安局长获刑11年半》报道,8月9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宜宾市原副市长、公安局长魏常平(副厅级)受贿案。被告人魏常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因为媒体没有披露魏常平受贿金额,我只能从此前的一些案例中分析,他应该是个“千万贪官”。比如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吴天君,受贿1105万余元被判11年;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受贿1996万元被判12年;吉林原副省长谷春立受贿4365万元被判12年;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市级)、党工委书记王爱华受贿846万元被判10年6个月;四川省广安市委原副书记严春风索贿受贿57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澎湃新闻这篇文章的标题里之所以突出“副局长举报局长”,就因为该案背后的“案中案”绝对是精彩绝伦,与此相比,可以说清末著名小说《官场现形记》不值得一提,因此引发大家关注。笔者一直关注该案,愿意将该案的剧情捋一捋,不一定完整,还希望网友们补充。
该剧起因是宜宾市公安局“一把手”魏常平与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赵飞不和,引发赵飞实名举报魏常平。据上游新闻报道,赵飞在宜宾公安局分管财务工作,局长魏常平报销都要经过他签字。为了事后备查,赵飞对魏常平的账作了备份。赵飞妻子文正秀向外界公开提供的材料里,记载了魏常平部分公款吃喝等的报账目录和金额,文正秀举报称,赵飞曾对魏常平滥用职权、大搞打击报复和政治迫害的行径提出严厉批评,并表示将向中纪委反映。
2015年7月31日,赵飞夫妇原计划乘飞机赴京举报,当天赵飞即被宜宾市纪委以“双规”名义带走。8月5日,四川省纪委官网发布通告,称赵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8月12,赵飞妻子文正秀发微博称:“从今天起我将在自己的微博上实名公开我丈夫的举报材料,向大家抖抖宜宾官场生态圈的混乱,揭露我丈夫被“双规”(实为阻止他进京实名举报的人身软禁)的真相!让事实大白于天下,真正的坏人无处遁形!”
9月24日再发题为《“双规”宜宾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赵飞同志的真实内幕!(1—6)》的长微博称,魏常平仅专用“座驾”就有5辆,包括丰田越野兰德酷路泽、五粮液打假办扣押的赃车奥迪等,各种公款用度高得惊人;此外,魏常平还有严重渎职行为。10月30日,曾被宣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赵飞被解除“双规”,返回家中。11月2日,赵飞又回到工作岗位,继续担任原职务。
2015年11月10日,宜宾市委在宜宾市公安局召开会议宣布,根据四川省委意见,时任宜宾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魏常平的相关职务被免,接受组织调查。
仅用10来天时间,宜宾市公安局完美地完成了“局长进去,副局长出来”的角色交替。
2016年3月29日,《四川一纪委花百万办案费,查出干部违纪款2770元》一文披露,宜宾市纪委书记向辉礼、公安局长魏常平为整阻公安副局长赵飞举报,动用了100多人的专案组,花了上百万的办案经费,只查出2770元的所谓违纪款。向、魏二人已落马。
网友们纷纷表示,宜宾市纪委好不容易查出了一名“清官”,赵飞应该得到提拔重用。可事与网友愿反,10多天后,四川省纪委通报称,该省宜宾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赵飞因严重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被降为副县级非领导职务。
这个“副局长举报局长”虽然没被定性为“举报有功”,但事实上已经认定为举报属实。那么,副局长因举报局长而被“双规”也肯定是大家关心的问题,这也是该“案中案”的精彩内容之一。
2016年3月官方报道,向辉礼不再担任宜宾市委常委,宜宾市纪委书记职务。2017年1月22,省纪委给予向辉礼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赵飞夫妇的举报内容并非致命性的问题,但魏常平过于强势,以为可以“一手遮天”,竭力打击赵飞,才让自己受贿问题暴露出来。魏常平此次被判刑,也并非牵扯渎职。
宜宾市公安局“副局长举报局长”一案虽然尘埃落定,但肯定会带给官员们“五味杂陈”般思索。如何当一名清官?如何善待副手,如何善待部下,如何避免“内讧”?肯定都将成为“一把手”们需要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