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学生家长展示孩子“理平头”后的照片。 新京报“我们”视频截图
诚然,一个学生自杀是小概率,但小概率的背后,是更多学生在同样感受不到尊重的学校、家庭环境中,人格发展被扭曲。
西安电子科大附属中学太白校区因为一起初三学生跳楼自杀,成为了舆论焦点。涉事学生家长认为,孩子自杀与此前班主任强制其理光头不无关系,因此希望校方为此承担责任——该校称其实只是“平头”而非“光头”,“理发后家长和孩子都没有提出异议”,并称“学生曾说是被家长逼得太紧”。
平心而论,班主任强行带头发长的男生去理发,在全国中学校并不鲜见。我在20多年前曾与一名班主任访谈,他就以对学生军事化的严格管理著称,他要求班上的男生一律平头,头发稍长就必须剃掉;女生一律短发,不能披肩。说实话,通常是重点校那些有魄力、责任心强的教师才会这么严格要求学生的外形着装。西科大附中的那名班主任老师,倘若不是后来这名学生跳楼自杀,或许还会是广大家长认可和赞誉的“好老师”。
在该事件中,涉事学生自杀跟班主任强制其理发之间究竟有多大关联,还不好说。很多事都是“多因一果”,此事牵涉到的法律责任也需要据法裁断。但抛开这名中学生之死的归因,强制学生理平头做法的合理性,本就值得商榷。
据报道,这名被“理平头”的毕姓男生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差生”或“捣蛋生”,相反,还是一名成绩不错的资优生,而且头发本就不长,班主任老师强行带他去“理平头”,仅仅为了让他“明志”。
问题是,15岁的初三少年,他有没有权利按照自己的审美来选择自己的外形着装?
事实上,中学特别是所谓的名校、重点校,对学生外形着装有严格乃至苛刻要求是相对常态的一件事,学校、教师和家长都习以为常,司空见惯。可是,在一个多元化的时代,青少年学生耳濡目染的各种媒体和社会示范,从中习得和偏好的审美也趋于多元化。一个青春期的15岁少年,他当然有权利根据自己的审美来选择外形着装,只要不是明显的离经叛道、伤风败俗,学校和教师都应该尽可能予以宽松的对待,以示尊重。
从发展心理学角度,青少年学生,也就是初中生和高中生,正好处于他们终身发展的青春期。青春期是人格和社会性发展的关键敏感期。当他们在学校、家庭受到教师、父母的尊重,那么他们就更可能发展出健全的人格,发展积极自尊,懂得尊重他人;相对地,如果他们在学校、家庭体会不到尊重,他们的自尊发展就会受挫,同样学会不尊重他人。如果我们要追究为什么一些时候人与人之间缺乏基本的尊重,甚至很多人连尊重自己也做不到,根源可以追溯到教育,特别是中学教育。
对于个别敏感、脆弱、执拗的青少年学生,教师或家长的严苛对待,粗暴地干预并把成年人的审美强加给他们,确实可能遭到学生抗拒,甚至带来创伤性心理后果。
诚然,一个学生自杀是小概率,但小概率的背后,是更多学生在这种感受不到尊重的学校、家庭环境中,人格发展被扭曲:或者变得退缩、怯懦;或者变得自恋、冷血,并且在不同的社会情境下在这二者之间摇摆,唯独难以发展出温和、自信、坚定和勇敢的人格特质来。
简单地说,教师尊重学生及他们的审美,其实就是在示范和教导这些青春期的学生们学习“尊重”,塑造他们的积极自尊,引导他们学会尊重他人。教育除了课业、分数、升学之外,让学生学会文明,难道不是教育应有之义吗?
尊重学生的审美,就是文明。
□唐映红(心理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