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死了,请留下我的毛发,只要有人给我做DNA鉴定,就能证明我是清白的。”付存绪最近写了封遗书,郑重交代后事。
64岁的陕西凤翔人付存绪去年大病了一场,他患有腰间盘突出、脑梗和心脏病。那桩奸杀案和他纠缠在一起已经39年了,他始终不服气、不认罪,但对于能否活到案件再审的那一天,他心里没数,于是写下遗书。
1979年12月底,陕西宝鸡市凤翔县柳林镇干河村发生一桩强奸杀人案,警方迟迟未宣告破案,直到案发半年后,有过婚前性行为的付存绪被锁定为嫌犯。但这桩案件疑点重重,付存绪在看守所被羁押了12年,一审才宣判,1991年12月,宝鸡市中院认定付存绪犯有奸淫幼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生效后,付存绪被送往渭南监狱服刑。2006年4月,付存绪因病被假释出狱,2008年正式刑满释放。
39年里,付存绪无数次自辩是被冤枉的,寄出一封又一封申诉书,始终没有等到他想要的“清白”。
遗书说,愿留下毛发作DNA以证清白
女娃上夜校遇害
付存绪脸色蜡黄,前额的头发快掉光了。走路时,他腰杆挺直,步子迈得很快。大多数时间里,他习惯靠着沙发或蹲在地上翻看案件材料。经历长年的牢狱生活后,久坐或久站都让他的腰、腿难受。
2018年5月19日下午,凤翔柳林镇一家茶馆里,刚落座,付存绪就将挎在右肩的黑色文件包取下来,掏出一沓整齐的申诉材料,话题引回39年前。
1979年12月20日晚上,陕西宝鸡市凤翔县柳林镇干河村漆黑一片,村民高林送13岁的女儿刘丽去上扫盲夜校。高林患有坐骨神经痛,行走不便,刚出家门100多米,妻子向他喊话,“路上遇到人,就不用送了。”
据高林事后讲述,行至学校大路时,他们碰见一个身高约1.6米,身形驼背的男子。此时,女儿认为不用送了,就让高林回家去休息。父女分别后,意外很快发生。
十多分钟后,刘丽躺在学校西侧的一块田埂上,“上衣被卷起到乳房以上,左腿裤子全脱,右腿裤子褪到了膝盖处,口鼻、阴道出血。”
夫妇俩哭喊着求救,送医后,刘丽经抢救无效死亡。尸检的结论是:死者系被他人勒扼颈部窒息死亡。
接到报案后,凤翔县公安局迅速展开侦查,案发现场勘查笔录显示,“突发现场发现的一行负重足迹,足迹长27厘米,还有两人并行拖拉痕迹及搏斗痕迹。”
当晚,凤翔县公安局在村大队设点,重点查找手脸部有伤人员。经查看,付存绪的手脸部等处均无伤痕。警方还看了他的衣服和鞋子,并在本子上做了记录。随后,付存绪返回家中。
付存绪回忆,案发当天,他在村北看水泵浇麦地。等到晚饭时,堂兄端面回家说:“水泵房西边不知道谁把上夜校的女娃捏死了。”此时,他才听说一些案发情况。
《破案总结报告》称,侦查机关围绕作案时间锁定了38名犯罪嫌疑人,随后又以不具有作案时间而排除37人。从案卷材料上看,大量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据,是通过证人走访而形成的孤证。如何区分这些孤证的真伪?侦查机关未作合理说明。
说起这些,付存绪有些激动。他梗起脖子大声说:“半年时间里,公安对数十人进行怀疑审查,怎么就确定是我了?真是胡扯!”
案卷中一份《情况说明》记载,办案人员迟迟无法破案。后来,有人发现付存绪曾向村民打听侦办情况,再加上他与女友有过婚前性行为,这一点被解读为“流氓成性”。付存绪由此进入办案人员的侦查视野。
当年强奸案发生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