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正是发年终奖的时候,有领豪车、麻袋扛钱,也有馒头、大白菜。其实年终奖作为每年年末老板给予手下员工的奖励,在中国古代就已经存在。只是在以农民自给自足为主的封建社会,古代的"年终奖"基本是官员的专利,为皇帝打工的官老爷才享有的。
古代"年终奖"始于东汉,那时它还叫腊赐
年终奖起源于东汉。在东汉时期,皇帝每年两次重要节日定期赏赐百官,分为春赐和腊赐。据《汉官仪》记载,春赐是"立春之日,遣使者赐文官司徒、司空帛30匹,九卿15匹;武官太尉、大将军各60匹,执金带吾、诸校尉各30匹。武官倍于文官"。腊赐则"大将军、三公,腊赐钱各30万,牛肉200斤,粳米200斛。特侯15万。卿10万。校尉5万。尚书丞、郎各 汉尚书令印万5千。千石、六百石各7千。侍御史、谒者、议郎、尚书令各5千"。腊月接近年关,腊赐就与现在的年终奖非常相似了,因此,汉代的腊赐又常常被视为最早的"年终奖"。为让官僚过肥年,腊赐明显厚于春赐。
皇帝发"年终奖"毫不手软
古代有肥水衙门大发过年红包,亦有官员请下属吃一顿了事
历代君王都重视赏赐,为达到"邦典有叙"的目的,使自己的江山更稳固,给官员发"年终奖"自然毫不手软。东汉时,大将军、三公等的腊赐为"每人发栈20万、牛肉200斤,大米200斛",相当于现在的人民币10万元左右,而他们的月薪仅有17500枚五铢钱(折合成人民币不过7000元),领这一回"年终奖",要超过他们一年的工资;清朝皇帝年底赏赐大臣也是大手笔,《啸亭续录》载:乾嘉时期"岁暮时诸王公大臣皆有赐予;御前大臣皆赐""岁岁平安""荷包一"。里面有各色玉石八宝一份、金银八宝八份以及金银钱、金银探各四枚,"年终奖"颇为丰厚的。
北宋高官的"年终奖"虽然少:宰相级别只有5只羊、5石面、两石米和两坛子黄酒(换算成现在的人民币只有几千块钱)。但作为古代的"高薪时代",文武百官的工资很高,包拯"倒坐南衙开封府"时,工资和各种明目补贴加起来一年将近一万贯(相当于现在的人民币600万元以上)。
权力等级为标准
官员是皇帝请来的打工仔,一年辛苦下来,皇帝老板要给"年终奖"以资慰问和奖励,是皇帝对官员的赏赐(皇帝发东西不能叫发,得叫赏赐)。而赏赐按权力等级标准进行,宗室、外戚以及高级官僚获得赏赐的机会多,中下级官僚获赏的机会很少。换言之,高级官员的"年终奖",一般由朝廷发放,国家财政出钱,有时候甚至是皇帝亲自掏腰包给宠臣发红包。而像汉朝这样,连边郡小吏都能获得皇帝发的年终将的情况是极少的。更多的时候,各级政府的中下级官吏,不可能获得皇帝的赏赐。他们的"年终奖"要靠各级政府自己想法办。而对于这些有办法搞额外收入的官吏来说,即使皇帝不给他们赏赐,他们自有法子利用手中的权力过个肥年。
卖废品:穷衙门为凑年终红包卖办公用品作"年终奖"
当然,和现在一样,不同级别、不同性质的"单位","创收"的渠道和能力是天差地远的。没掌握实权的清水衙门创收能力相对弱一点,例如攒起公文卖废品。秦、汉、魏晋时期,公文是写在竹简上,而装竹简口袋,不管是皮质的、丝织的,还是麻布的,都能卖钱。便有部门—像负责监察百官的御史台,将攒的口袋在年底运到市场上卖掉,一个部门的办事员就都有"年终奖"了。南北朝以后,公文主要用纸张,装公文的封套装主要是布做的(史称"旁囊"),一些穷衙门将这些旁囊积攒起来,让裁缝改成衣服或者被单,过年时作为"年终奖"发给诸位同僚,至于写公文用的纸张,过了保密期限,就能卖废品,卖得的钱,也能发"年终奖"。
放高利贷:唐宋时期,高额利息一部分被官吏以"年终奖"私分
京官在天子脚下,不缺地方官员孝敬。地方的衙门发"年终奖"主要得靠创收了。唐朝和宋朝,曾允许各"机关单位"向民间放高利贷,以解决官员俸禄不足的问题。高利贷的本金,有朝廷拨付的"本钱"和"公用钱",也有官吏们自己凑的集资款。由各衙门派专人放贷生息,进行创收。上至六部,下至府县衙门,都把这些本金放出去。放贷的对象,主要是各单位辖区内的商人。放贷的期限,短则几天,长则一年。月息最低3%,而且是"驴打滚"的利滚利。获得的利润,国家财政抽小头,官署留大头,变成"小金库",一部分拿来公款吃喝,一部分官吏私分,私分的形式就包括了发"年终奖"。
做生意:官员以集资款甚至公款作资金,权力为后盾,造酒造醋贩卖私盐或者投资房地产,惊人的利润便是年终红包
更有衙门嫌放高利贷来钱不够多不够快,直接拿集资款甚至公款来经商。包括造酒造醋、贩卖私盐、投资房地产。酒、醋、盐,在大多数朝代都是专卖品,垄断经营,利润惊人。而房地产生意,他们也有优势,动用职权在繁华地段低价购入甚至霸占一块地皮是小菜一碟,盖好的房子便对外出售或出租。晚唐的军阀、五代十国的将军、宋朝的王爷、明清两代的京官,许多都从事房地产开发。而不管是贩卖私盐、造酒造醋,还是投资房地产,赔了,用公款冲账,赚了,自个儿笑纳,再给同僚和下属发点儿红包。
收炭敬:明清时期京官收地方官员的春节费
有什么办法拿"年终奖"过肥年呢?最简单就是收礼。据《春明梦录》所记载,明清时期,地方官员为获取信息和得到京官的照应,每当冬日降临,往往以为京官购置取暖木炭为名,向六部司官孝敬钱财,此谓"炭敬"。"瑞雪逍遥下九重,行衙吏部挂彩灯。频叩朱门献暖炉,玉做火塘熔炭红"便是描述这一现象。实际上,炭敬就是春节过节费,在地方上叫"节敬",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给京官拜年送礼。赠送所附的信里还不直接说数目,以梅花诗八韵、十韵或数十韵来代替。如果是四十两银子就说是"四十贤人",三百两就说"毛诗一部"。
后来春节收礼不仅仅是"年终奖"了,使得买官卖官、构私枉法、结党营私等贪腐之风越演越烈。清朝康熙时代末,朝廷为整顿春节官场陈规陋习,九卿等衙门联合发布文告订立一纸不贺岁、不祝寿、不拜客、不接帖、不登门薄、不答拜的"六不"廉政措施,规定仍停留在纸上,礼照样送与收,贿照样行与受。
索部费:底层小吏的吃拿卡要
即便这样,底层的小吏(包括一些没有编制的胥吏、书吏、衙役等)所得的"年终奖"也是很少的。但这些小吏仍可以过肥年。以各衙门的书吏为例,虽然没有编制,不拿工资,位低权轻,但如果地方来办事,如果不向部院书吏输送利益,"则屡次驳回",或久拖不办。康熙年间名臣靳辅曾说:"各省销算钱粮,科抄部,承议司官,虽不乏从公议允之案,然遇值一事,或执己见,或信部胥,任意吹求,苛驳无已……经用钱粮之官,不得不行贿以求之,所谓部费也。"中央六部吏、户、礼、兵、刑、工,以及其他中央部门,掌握着题升,调补,议叙,议处,报销,审理等权力,用手中的实权吃拿卡要,都有勒索部费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