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将《国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香港特区政府的本地立法工作正式展开。然而,不少反对派趁着这个“空档期”不断滋事。
据香港《文汇报》12日消息,早先有反对派再次在球场嘘国歌;近日,又有反对派继续危言耸听,声称担心《国歌法》影响市民的日常生活,例如如厕、吃饭时听到国歌要肃立等是“严重扰民”等,此番不合实际的言论被批“用极端的例子恐吓市民”,拖延立法时间。
国歌法不影响市民的日常生活。图为大批市民在奥运祝捷活动上,起立挥舞国旗和区旗为港队欢呼。来源:香港《文汇报》
据报道,在11日的一档电台节目中,建制派和反对派的几名立法议员就《国歌法》的本地立法问题进行了讨论。
其中反对派方面,民主党议员尹兆坚称,有需要探讨立法的细节及规范的行为,不希望市民无意间误坠法网。他继而扬言《国歌法》“有漏洞”,没有“界定清楚”市民在茶餐厅吃饭途中、如厕时或经过维园听到有团体奏国歌时,是否需要肃立。
而“人民力量”立法会议员陈志全则表示,《国歌法》要界定清楚主动及非主动行为,如播放国歌时,如果有人不能站立、听不到国歌或安静地坐着,是否会负上刑责。随后,他也拿出极端例子称,如果自己在立法会上无端唱国歌、或者在发言时唱国歌,在场人士是不是都要肃立?
尹兆坚 来源:港媒
对此,同样出席当天电台节目的建制派民建联副主席周浩鼎指出,反对派这是用极端的例子在恐吓民众。
身为律师的周浩鼎反驳称,《国歌法》在香港属于刑事法范围,侮辱国歌要入罪,必须证明有关人等的犯案意图以及行为才能入罪,无心之失不会构成刑责。
工联会议员黄国健则指出,立法过程应该清晰,但他批评反对派在“一地两检”等问题上,一直以极端的例子来恐吓、误导市民;而这次故技重施,借以拖延《国歌法》在本地立法时间。他还呼吁公众应以平常心看待立法问题,不应该过分解读。
与此同时,行政会议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11日在脸书上发文称,反对派为阻挠《国歌法》本地立法,举出种种匪夷所思的事情,恐吓市民立法后将动辄得咎。他坦言,反对派这些上纲上线的说法“竟然有人相信”,甚至以此为反对本地立法的理由,“令人不禁摇头叹息,我们的政治对立已到了疯狂的地步。”
他指出,《国歌法》最基本的要求是尊重国家的存在和既有宪制秩序,尊重国歌在国际上已经是一种共识,“要做到这点,有多困难?所谓尊重不尊重,不需要任何法律条文,大家也能清楚明白”。
全国人大常委范徐丽泰11日表示,警方执法会按常理常识,不相信会造成冤案,有意侮辱国歌的行为才触犯法律。倘若在奏国歌时有人大声叫喊、拉横幅,明显是有意图的行为,但因身体不适未能站立、全神贯注于其他事情,或行为没有造成骚扰,相信警方不会对市民采取执法。
图自东网
在《国歌法》本地立法的“空窗期”,香港上周再次发生球迷嘘国歌事件。对此,香港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感到遗憾,她说,虽然《国歌法》应该不会有追溯期,但香港进行本地立法是基于中央与香港的互信,如果香港继续出现嘘国歌的情况,将可能改变中央的想法。
而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12日则表示,虽然《国歌法》仍未进行香港特区本地立法,不希望有人利用这段空档再侮辱国家。梁爱诗又表示,特区立法会有权在立法时,“可以话需要有追溯力”,列明《国歌法》在何时生效。她承认,香港刑法一般没有追溯力,但表示以前有相关例子,认为是视乎事件严重性及相关行为会否影响社会。
至于嘘国歌事件中的执法难度,范徐丽泰认为,执法上不会有困难,警方不必现场执法,可以摄录当时的情境,搜集到足够证据后进行拘捕。港大法律学院学者张达明也表示,巿民可以协助执法,故执法不会有困难。
原标题:可笑!香港反对派竟用《国歌法》恐吓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