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学生Tang Chi Tak在英国下议院“作证”(视频截图)
英国下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17日再度举行听证会,“了解”《中英联合声明》的落实情况。多名香港议员谴责英国再次公然干预香港内部事务,而反对派要员配合“作证”,被批丧失国格。
香港《南华早报》前总编辑范力行(左)和香港大学学生Hui SinTung(右)
原标题:香港大学生赴英做听证呼吁重启《南京条约》
【环球时报驻香港特约记者杨伟民】英国下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17日再度举行听证会,“了解”《中英联合声明》的落实情况。多名香港议员谴责英国再次公然干预香港内部事务,而反对派要员配合“作证”,被批丧失国格。
据香港《文汇报》18日报道,英国下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17日举行有关中英联合声明的听证会。香港《南华早报》前总编辑范力行(JonathanFenby)在“作证”时称,中央政府希望紧紧控制香港政治和经济,而香港物业市场和零售业需要内地买家及顾客,令香港政治改革缓慢,又称特区政府比较重视与内地的关系,忽略港人的民主诉求。范力行同时承认在1995年至1999年担任《南华早报》总编辑期间,从未直接受到来自中央或特区政府的审查和压力,香港传媒的内部压力增加,主要是来自与内地有良好和重要关系、在内地有巨额投资的老板。在港参与“占领”英国总领馆行动的香港大学学生Hui SinTung及中文大学学生Tang Chi Tak则称,中央政府多次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包括“剥夺”内文订明港人能继续享有的新闻自由、集会自由及普及选举权利,英国应该迫使中国“履行”联合声明并做出谴责,甚至重启《南京条约》及《天津条约》。此外,民主党主席刘慧卿18日也通过视像向英国国会“作供”,称英国有责任保障香港的自由和生活方式。社民连副主席吴文远早前已在网上透露,他会亲自赴英与委员见面。
与此同时,香港反对派议员17日在立法会大会借题发挥。工党主席李卓人质询时要求特区政府解释英国作为联合声明签署方之一,在回归及之后对联合声明所载中国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有没有角色,以及联合国或辖下机构是否可以监察联合声明的落实情况等。香港特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回应说,英方对回归后的香港无主权,无治权,无监督权,不存在所谓道义责任。民主党前主席何俊仁追问称,“联合声明完成历史任务,是否代表‘50年不变’的条文烟消云散?”对此,谭志源回答说,联合声明涉及签署至1997年6月30日的时间,而“50年不变”条文是写于联合声明第三条,这是中央政府的声明,而非中央政府与英国的联合声明,因此英方对回归后的香港无监督权。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法学博士宋小庄表示,《中英联合声明》曾送交联合国登记,允许各类国际组织引用《声明》内容,但不代表联合国对声明落实存在监察权。他说,英国国会在极为敏感的“占领行动”期间,做出赴港调查的决定“非常愚蠢、缺少依据”,联合国宪章中已列明各国主权平等,“一个国家并不拥有调查另一个国家的权力”。香港城市大学专业持续进修学院学术统筹宋立功也说,英国国会在香港回归后并未对香港展开大规模调查,仅每半年就香港事宜进行讨论,并由英国驻港总领馆向英国外交部报告,“这样的频率和做法已经足够”,外交事务委员会的做法实际是添乱,并有干涉香港政治问题的嫌疑。
英美等外国势力一再插手香港内部事务,近来趁“占中”之机,插手频率更是有增无减。9月底,英国首相卡梅伦称,“英国与中国达成的协议中提到了在‘一国两制’框架下,香港拥有民主对未来的重要性”,10月中旬他又宣称“英国应为香港人的自由权利站出来”。10月23日,香港民主党到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作证”,要求关注香港政制发展。11月,当“占中”行动在香港已陷入穷途末路之际,美国继“美中经济与安全审议会”年度报告用了20页篇幅对港政改胡诌一通外,美国国会“中国问题委员会”又召开“听证会”,邀请“末代港督”彭定康在伦敦透过视像卫星越洋“作证”,称西方国家应公开对香港问题发声。英国外交事务委员会的议员则计划到港调查,结果被北京拒绝入境。
对于英国的诸多花招,工联会议员王国兴说,部分反对派中人“应邀作证”,是公然配合外国势力干预香港内部事务,是丧失国格的行为,对中国人民、香港市民构成极大伤害。金融界立法会议员吴亮星也说,香港事务是中国内政,其他国家无权指指点点,有香港反对派议员“配合”出席听证会,明显是招引外国势力干涉国家内部事务。另据《东方日报》18日报道,权威消息透露,特区政府将于明年1月7日展开政改第二阶段咨询,由于“占领行动”削弱内地对香港的信任,中央将进一步收紧特首普选方案的讨论空间,俗称“出闸”门槛的提名程序将一律从严,最多只会放宽“入闸”门槛,让更多泛民在较长的争取提名期内“陪跑”。
新闻资料: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清朝在与英国的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战败。清政府代表在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军旗舰康华丽号(亦译作皋华丽号)上与英国签署《中英南京条约》。《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中国第一个丧权辱国的条约。
中英《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是:
宣布结束战争。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清朝政府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史称“五口通商”),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赔款。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其中600万银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银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银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银元。割地。割香港岛给英国,英军撤出南京、定海等处江面和岛屿。废除清政府原有的公行自主贸易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中国需与英国商定;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开始丧失。以口头协议决定中英民间“诉讼之事”,“英商归英国自理”;中国的司法主权开始受到侵害。中英两国各自释放对方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