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读者牟女士向南国早报反映,她15岁的女儿在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手术治疗,由于护士操作失误,造成处女膜及阴道损伤。事后,牟女士向医院索赔各类费用共计80万元。但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表示,护士虽存在工作失误,但未造成病人损伤,同意在免除医疗费用后,赔偿牟女士女儿8000元。
事发:导尿管错插入阴道
11月1日上午,15岁女孩青青(化名)进入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手术室二区,进行痔疮切除手术,由于母亲牟女士也是学医出身,被准许进入手术室全程陪同。
根据牟女士描述,在手术室内插导尿管的过程中,当班护士称“没有尿出来”,牟女士提醒是否存操作失误。在反复尝试3次后,青青表示“胀痛难受”。
手术完毕返回病房后,几名医护人员查看导尿管位置,确认导尿管未插入尿道,而是插在病人的阴道内。
此时,双方的描述出现了明显差异。牟女士称,此后检查的结果为“阴道口裂伤1cm”,院方则表示“确诊处女膜完整,阴道无出血”。
交锋:是否损伤存争议
牟女士展示了青青11月3日、8日在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内所做B超的报告单,两份报告单均显示青青“盆腔积液”。她说,青青现在“处女膜破了一半”,“阴道损伤”,“盆腔有积液”,精神压力很大。因此,她向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索赔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家长误工费、病人营养费及缺课补习费等共计80万元。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则表示,虽然存在操作失误,但插错导尿管并未给青青造成实质性伤害。至于盆腔积液,该工作人员说,“很多女性都会有盆腔积液,不一定是病理原因,更不能说是因为插错导尿管造成的”。
院方工作人员说:“由于我们确实存在工作失误,经院部讨论决定,在免除7300元医药费的基础上,赔偿病人8000元钱。”
进展:双方仍未达成和解
12月2日下午,双方在钦州市卫生局接受了近4个小时的调解。
钦南区司法局副局长梁绍文告诉记者,这已是司法局组织双方进行的第二次调解,但由于对是否造成损伤存在争议,双方依然未能达成和解。“目前双方均不能提供青青受到或未受到伤害的证明。”他说。
牟女士提出,现在可不要医院赔偿,但需与医院签订一份协议,“如女儿日后婚姻及生育因此受到影响,医院负全责”。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拒绝了这一要求,司法局工作人员对此也不认可,“这样的协议不好进行客观评判,执行上也会有问题”。
梁绍文表示,钦南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根据《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帮牟女士重新“算账”,她表示愿意将索赔数额降至20万元。
调解现场,牟女士还希望到外省进行医疗鉴定,如鉴定结果证明的确造成损伤,鉴定产生的所有费用由院方承担。对此,院方“没有吭声”。调解人员提醒牟女士,寻求外省医疗机构进行鉴定需由钦州市卫生局医政科委托,且需寻找具备资质的、双方均认可的医疗机构。梁绍文说:“一旦启动鉴定程序,调解就会暂停,一切等待鉴定结果出来再继续。”
截至12月3日下午,双方仍未达成和解。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表示,“建议患方做司法鉴定和走司法程序解决分歧”。
原标题:15岁少女疑遭导尿管戳破处女膜 家长索赔8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