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联成员回乡证无效周末闯京失败,左起:罗冠聪,周永康,钟耀华。
原标题:学联回乡证遭注销B计划被识破闯京闹剧机场落幕
【环球时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凌德】 香港“占中”陷入胶着状态,学联四名代表15日启程“闯京”,声称要直接向中央官员表达对普选的要求。但这四人在香港机场被告知回乡证失效,未能登机便返回。这一“闯京请愿”计划被视为学联为延续“垂死占中”而上演的一场政治秀。计划破产后,香港舆论再次呼吁“占领者”全面撤离。
机场被拦,学联分子“傻眼”
据《星岛日报》等香港媒体16日报道,被称为“学联三子”的学联秘书长周永康、常务秘书钟耀华及常委罗冠聪原定乘坐15日下午5时的航班到北京。三人当天下午3时许到达香港机场,经特别通道进入禁区。但在航班起飞前半小时,三人走出离境大堂,并返回国泰航空柜位。国泰职员告诉这三人,接获内地有关部门通知,他们的回乡证已被注销,若旅客没有有效证件,航空公司不能接载他们前往内地。“学联三子”手持行装“你眼望我眼”,表情错愕。打算陪同“学联三子”上京的前学联成员曾乐谦在办理登机手续时,也被通知回乡证注销,一行人随即离开机场。而大批计划随同报道的记者不得不排起长队取消机票。
据称,这场“闯京闹剧”还有B计划。香港《东方日报》16日报道称,除了原定于15日下午5时正式启程的“A队”四人,学联还派出四名知名度较低的成员及前成员,乘坐紧接其后的飞北京航班,以便在事先张扬的“A队”成员被拒出境或登机、吸引大批传媒追访期间,“趁乱”低调“闯关”上京。但内地当局早已掌握“B队”成员名单,也同样注销了他们的回乡证,因此“B队”成员也被迫放弃计划,甚至连登机手续也没有办理。
行动宣告失败,学联及其他反对派团体15日晚举行记者会。周永康称,他们对中央“回绝学生”感到“匪夷所思”,并称中央不仅没收了他们的回乡证,也象征未来会没收“一代人命运自主的权利”。罗冠聪还要求拒绝协助上京的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范徐丽泰“承担责任”。
中央握有500人名单?
《明报》称,俗称“回乡证”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由广东省公安厅签发,根据广东省公安厅网站,通行证被注销有三种情况:一是被认为有可能进行抢劫、盗窃、贩毒等犯罪活动;二是提交假证明欺骗受理机关;三是精神病患者。有入境处人士称,被注销回乡证不常见,但过去曾发生在部分泛民人士身上。《星岛日报》称,据悉中央握有一张500多人的名单,包括“学民思潮”、学联等前任及现任学生领袖,被列为高度防范人物,要求边防人员密切留意,拒绝他们入境内地。参与“占中”的学生领袖被拒入境已非首次,本月初“学民思潮”一名义工前往深圳时,被内地以他曾参与“违反国家安全活动”为由拒绝入境;香港城市大学一名曾参与预演“占中”的学生15日也被内地拒绝入境。
曾任保安局局长的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表示,任何国家都有权随时不准许任何人入境,不认为事件与黑名单有关,入境处无法处理涉及回乡证的问题,建议学联找内地公安部跟进。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也认为,学联未能登机前往北京是预料中事,这样造成的政治麻烦最少,免却学生在北京与执法人员发生摩擦,引致更大的政治冲击,过往也有异见人士被拒上机的先例。他还表示,学联当然希望借此触发市民对中央的不满,从而增加对“占领行动”的支持,但这如意算盘恐怕打不响。“爱港之声”主席高达斌称,“学联不代表香港人”,是在“强奸香港民意”,行为可耻,令香港人蒙羞。
学联下步计划引关注
学联“闯京请愿”宣告失败后,其下步计划引起外界关注。周永康称,他们短期内无意再派人上京,但将向中国旅行社及港府查问注销证件原因。他透露,学联下步会就“占领行动”进行大规模社区宣传,是否会靠议员辞职发动“公投”,要看各政党态度。《明报》称,此前有人提议绝食,但因效果不大被否决。综合多方评估,对学联来说,最上策是待警方清场时被捕,因为主动一方是警方,不像自首会招来“占领者”非议。但学联内部已有分工,部分预料被捕,部分人会留在后方继续策划行动,避免被一网打尽。
香港中文大学传播与民意调查中心在11月5日至11日进行第三轮政改意见调查,67%受访者认为“占领者”应全面撤离,14%认为不应撤离。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16日称,“占中”行动已进行50天,是时候回归理性。若示威者相信争取的是正确目标,便应停止“占领”,否则会失去道德制高点。《星岛日报》16日发表社论称,任何政治运动要延续下去,必须有一套可达到的目标,经过与政府争持和议价,最后取得实质成果。而这次“占领行动”叫价太高,全无还价之余地,至今一无所得,堕入“漫无目的”的虚无状态。如今,“占领行动”已成强弩之末,濒临崩散,学联与“占中三子”应从云端走下来,敢于接受现实。
新闻资料:
董建华表态
此前,学联向董建华发公开信,希望董建华代为安排学生会见中央官员。11月8日,董建华表示,已看过香港专上学生联会(学联)的信件。信件的内容只重复他们的观点和立场,并无助于化解目前的僵局。董建华重申,“占中”已进入第六周,学生应立刻终止这非法占领行动,以合法和理性的方法追求信念。这也是顺应社会大众的要求。董建华希望学生为了他们的学业,应该尽快返回学校,继续追求学问。他们是有前途的,期望未来可看到他们为香港、为国家作出贡献。
名词解释·回乡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卡或回乡证,是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及澳门居民进出中国内地所用的证件。
(以下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网站)
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申请条件
凡具有中国籍的香港、澳门居民不管是否持有外国护照和旅行证件,只要未向国籍管理机关申报为外国人,均可申领通行证。下列人员可申领通行证:
1、在香港、澳门出生,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
2、内地居民,经批准赴港澳定居,成为香港、澳门居民者;
3、在中国其他地区出生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4、在外国出生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5、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外国籍或者无国籍人士,经批准恢复或者加入中国籍者。
二、不能签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签发通行证:
1、被认为有可能进行抢劫、盗窃、贩毒等犯罪活动的;
2、编造情况,提交假证明的;
3、精神病患者;
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受理、审批机关
公安部委托香港中国旅行社受理香港居民申领通行证的申请,委托澳门中国旅行社受理澳门居民申领通行证的申请。公安部授权广东省公安厅负责审批签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申请手续
港澳居民向通行证受理机关提出申领通行证的申请时,须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提交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应当没有任何背景或者背影颜色为适中、无任何修饰的红褐色、粉红色,尺寸应当不小于40mm×50mm,不超过45mm×55mm;
3、交验与申请人身份相应的证明文件,并提交相应的复印件;
4、提交审批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5、交纳费用。
以上提交的材料将不再退还申请人。
关于与申请人身份相应的证明:
1、符合第一点第1项规定的申请人须交验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证,并提交相应复印件。
2、符合第一点第2项规定的申请人须交验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证以及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其他赴港定居的证明,并提交相应复印件。
3、符合第一点第3、4项规定的申请人须交验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证以及首次进入香港或者澳门时持用的旅行证件,并提交相应复印件。
4、符合第一点第5项规定的申请人须交验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证以及国籍变更证明,并提交相应复印件。
年龄不满11岁未持有居民身份证者,可出具出生证明、香港签证身份书或者回港证。
申请表应当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并签署,年龄不满18岁的申请人的申请表可以由其父母或者其他合法监护人填写并签署。
申请人应当亲自向受理机关提出申请;年龄不满18岁的申请人,可以由其父母或者其他合法监护人陪同前往受理机关提出申请。
五、受理审批签发证件的时限
从受理机关受理申请到审批机关为获批准的申请人签发证件应当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
对申请获得批准的,受理机关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领取通行证的日期、地点,申请人需携带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证亲自领取证件。年龄不满18岁的申请人可以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并由陪同人出示自己的身份证件代取。
对申请未获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申请人退还证件费。
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种类
通行证的有效期分为3年和10年两种。有效期为3年的通行证签发给年龄不满18岁的港澳居民使用,有效期为10年的通行证签发给18岁以上(含18岁)的港澳居民使用。
七、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换发和补发
1、原持港澳同胞回乡证的港澳居民,凭港澳同胞回乡证、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向受理机关申请换发新的通行证。领取新的通行证时,交回原持用的港澳同胞回乡证。
2、通行证失效后,持证人凭失效的通行证、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证和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向受理机关申请换发新的通行证。领取新的通行证时,交回原失效的通行证。
3、通行证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持证人凭损坏的通行证、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证和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向受理机关申请换发新的通行证。领取新的通行证时,交回原持用的通行证。
4、在内地遗失通行证的,向遗失地公安派出所报失,凭报失证明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领赴港澳证件。经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实后,给通行证遗失人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通行证遗失人持该入出境通行证回港澳地区后,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证件遗失登记表》(以下称遗失登记表)和申请表,凭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证向通行证受理机关申请补发新的通行证。
5、在港澳地区遗失通行证的,向通行证受理机关报失,填写遗失登记表和申请表,凭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证向通行证受理机关申请补发新的通行证。
八、港澳居民回内地暂住、定居
港澳居民短期来内地,要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登记。在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及其他机构内住宿的,应当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住在亲友家的,由本人或者亲友在二十四小时内(农村可在七十二小时内)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办理暂住登记。
港澳居民要求回内地定居的,应当事先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获准后,持注有回乡定居签注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至定居地办理常住户口手续。
九、港澳居民来往内地违法处罚
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或者冒用他人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入出境通行证的,除可以没收证件外,并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或5日以下拘留。
伪造、涂改、转让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入出境通行证的,处10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或者以行贿等手段,获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入出境通行证,情节较轻的,处以警告或5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