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帝姬”,即公主;所谓“王妃”,即皇帝的妻妾或儿媳;“宗姬”指诸王子之女(郡主);“族姬”指诸皇族女子(县主)可怜都是金枝玉叶,竟被她们鲜廉寡耻的父、祖,亲手送给敌人蹂躏,其惨痛又何如哉!
执事官员在《开封府状》中“用情统计”了一份详细的账单,为我们保存了这页耻辱的见证。账单上各类妇女都明码实价,与金人开列的完全相同。兹实录如下:
选纳妃嫔八十三人,王妃二十四人,帝姬二十二人,人准金一千锭,得金一十三万四千锭,内帝妃五人倍益。
嫔御九十八人,王妾二十八人,宗姬五十二人,御女七十八人,近支宗姬一百九十五人,人准金五百锭,得金二十二万五千五百锭。
族姬一千二百四十一人,人准金二百锭,得金二十四万八千二百锭。
宫女四百七十九人,采女六百单四人,宗妇二千单九十一人,人准银五百锭,得银一百五十八万七千锭。
族妇二千单七人,歌女一千三百十四人,人准银二百锭,得银六十六万四千二百锭。
贵戚、官民女三千三百十九人,人准银一百锭,得银三十三万一千九百锭。
都准金六十万单七千七百锭,银二百五十八万三千一百锭。
仅此一次,用来折价抵债的各类女子竟然多达一万一千六百三十五人。这是一场多么大的劫难啊!
肉身权的辩论
从被送入金军营寨的那一刻起,这些女性的噩梦就开始了。
金军将领如同分配牲畜一样瓜分这些特殊的战利品。在第一批被押解到金营的妇女中,“国相(粘罕、斡离不)自取数十人,诸将自谋克以上各赐数人,谋克以下间赐一二人”,其后随着贡女的大量涌入,“施恩”范围也逐渐遍及下层。她们被迫更换舞衣,给金军将领献舞劝酒,供金军将领摧残与蹂躏,稍有反抗,即遭屠戮。
五日夜,完颜宗翰(即粘罕)宴请手下将领,令宫嫔换装侍酒,有郑氏、徐氏、吕氏三女抗命不从,被当场斩杀。另一人因不堪侮辱,用箭头刺穿喉咙自尽。另有张氏、曹氏等三位女子,因不顺从二太子完颜宗望之意,竟以铁竿刺着,悬挂在营寨前,血流三日方才死去。初七日,王妃、帝姬入寨,完颜宗望便指着这些求死不得的被害者发出警告,她们一个个吓得面无人色,几不欲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