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声称是孩子自行出走
张春银找到张淑娃质问情况,要对方交人。张淑娃说,女儿告诉她,张春银只知道种地,从来不关心她的学习,再加上之前在家里打骂孩子, 伤了孩子的心,“她已经不认你这个爸爸了。”
张春银质问前妻:“孩子还未成年,你怎么能允许她订亲?并且擅自同意她与陌生男子远赴杭州,却不通知我?”
张淑娃回答,孩子长大了,有自己的主见,是她自己愿意和李某明成亲,目前人已经在杭州了。张淑娃还坚决否认自己和父亲在这个事件中收了彩礼。
3月8日,张春银的亲属们再次来到张淑娃家。
张淑娃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春节前,芳芳到舅舅家走亲戚,碰到表叔婆王焕焕。王焕焕就告诉芳芳,自己一家长年在杭州打工,外面的条件比老家强一万倍。她可以带芳芳到杭州打工,顺便可以和在杭州的儿子李某明见面:“你们如果互相看得上就相处,看不上,我就送你回来。”
张淑娃表示,自己在整个事件中没有任何责任,“我也不同意她书未读完就外出,是孩子自己想离开贫困的老家出门打工,怎么也劝不住;至于订亲拍婚纱照,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因为都是亲戚,我没有收一分钱彩礼,我也希望她早点回家。”
但张春银对前妻的话依旧将信将疑,认为张淑娃要对此事承担绝大部分责任:“李某明长年在外打工,而且比芳芳大8岁,两人生活中应该不会经常见面,也谈不上感情基础。芳芳作为未成年人,如果没有家人的支持和纵容,怎么会有胆量到离家这么远的地方,与陌生男子一起生活?”
芳芳的婆婆,手里拿着孙女芳芳的照片。
陇西警方还未明确是否立案
2月20日,张春银一家到陇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声称女儿被拐卖。陇西警方随即对当事的芳芳姥爷、母亲张淑娃进行调查。警方初步查实,两人没有在该事件中收彩礼。
此后,陇西警方与杭州警方联动,让当地警方协助调查。目前,陇西警方还未确定是否立案。
2月28日,陇西警方交给张春银一张纸条,纸条上有一个手机号和芳芳在杭州的住址,让家属自行前往劝说孩子回家。亲属们按照该号码拨打过去,接电话的名女子自称是李某明的姐姐。对方拒绝让芳芳接电话,只称芳芳在杭州过得很好,目前没有上班,芳芳不愿意再回老家继续上学。虽然芳芳和李某明拍了婚纱照,但会等到芳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两人就结婚,家里也会举办隆重的婚礼。
上游新闻记者也拨打了对方电话,自称李某明姐姐的女子表示,辍学和弟弟耍朋友是芳芳自愿的,两人目前相处得很好。记者希望和芳芳通话,对方表示要征求芳芳的意见。
3月9日,张春银再次来到陇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询问案件进展。工作人员告诉张春银,接到报案后,陇西警方和杭州警方进行了联动,负责管辖王焕焕一家暂住地的杭州市余杭区临平派出所,将王焕焕母子以及芳芳传唤到了派出所进行调查。
据介绍,陇西警方还和芳芳进行了远程视频通话。视频中,芳芳表示,辍学外出和拍婚纱照,一切都是她自愿的,没有受到他人强迫。
陇西警方介绍,关于案件的定性,以及是否立案,他们还在等待杭州警方的调查结论。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等近亲关系的人结婚。但芳芳与表叔李某明,已是三代以外的旁系血亲,不在禁止之列。
寻女儿和春耕,让张春银面临两难。他说,高原上的春耕已经开始,地里的黄芪苗冒出来有一寸高了,正是移栽的最佳时节,如果不及时移栽,会影响一年的收成,“等我把地里的黄芪移栽完了,我就出门去把女儿寻回来。”张春银用浓浓的陇西话说。
从背后望去,还不到50岁的张春银头发斑白,背微驼,似乎突然苍老了许多。
芳芳与大她8岁表叔的婚纱照。表情甜蜜的她,不知是否真正懂得婚姻的意义。受访者供图
对话芳芳
老爸经常打我,我以后不认他了
3月11日上午,上游新闻记者和芳芳取得了联系,对她进行了电话采访。在整个对话过程中,可以清楚听到芳芳旁边有另外一个人的声音,不时地在提醒芳芳。
记者:芳芳,你现在杭州上班没有?
芳芳:没有上班。
记者:那你现在每天都在干什么?
芳芳:玩。
记者:现在学校都开学了,为什么不回家上学呢?
芳芳:懒得上。
记者:你和李某明拍婚纱照,准备什么时候结婚?
芳芳:不知道。
记者:你知不知道你是一个未成年人?
芳芳:知道。
记者:你从陇西到杭州,家里人有谁同意了吗?
芳芳:他们谁都不同意,是我自愿的。
记者:你爸爸是你的法定监护人,你征求过他的意见吗?
芳芳:我老爸态度就是那样的。
记者:他对你不好?经常打你吗?
芳芳:不好,经常打。
记者:他用什么打?
芳芳:打的东西很多。
记者:他为什么打你呢?
芳芳:有时是我犯了错,有时是不去地里干活,他就发脾气。
记者:你和李某明是多久认识的?
芳芳:认识大概两年了,从初二下半学期就开始认识。
记者:怎么认识的?
芳芳:我们是远房亲戚。
记者:你母亲说,按照家里的辈份,李某明应该是你的亲表叔?你知道吗?
芳芳:(扑哧——笑出声来)这些我不懂。
记者:你们现在拍了婚纱照,是准备结婚吗?
芳芳:我们之间有感情,但现在拍婚纱照,是闹着玩。
记者:你以后有人生规划吗?以后谁养你呢?
芳芳:我不想念书了,现在是他们家养我。
记者:你以后不认你老爸了吗?
芳芳:不认。
律师点评
法定监护人不能对未成年子女订婚听之任之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在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对16岁的“新娘”事件分析认为,当下,因未成年人早熟、早恋而导致的订婚年龄低龄化现象时有发生。虽然我国《婚姻法》对订婚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已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本案中,芳芳的母亲虽未取得芳芳的抚养权,但依据《婚姻法》的规定,仍然是芳芳的法定监护人。因此,作为芳芳的法定监护人之一,母亲张淑娃对未成年芳芳与他人订婚的行为听之任之,最终导致本该专心学习的花季少女过早辍学,其行为涉嫌违反《义务教育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应当由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此外,芳芳虽已满16周岁,可以决定自己的性权利(我国《刑法》规定,与14岁以下少女发生性关系,即使幼女自愿,也以强奸罪论处),但她仍属于未成年人,从各方面的反馈信息看,她对订婚、成家等感情问题尚不能完全理解,“自愿”也可能是受他人欺骗、胁迫所致。
若芳芳目前已经和李某明同居,则需考虑到其中是否存在强奸等情节,同时促成芳芳订婚的相关人等,也可能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等不法行为。由于陇西与杭州警方正在对此案进行调查,是否存在犯罪情节,还要等待警方最终的调查结果。
(原标题:16岁甘肃“新娘”嫁给了24岁表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