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现场 新华社图
据新华社报道,3月11日下午3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同志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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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江: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了2018年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工作计划,对今后一年的工作作出初步安排。一是继续加强立法工作。研究编制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统筹安排今后五年立法工作。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公务员法等。完善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法律制度,加快民法典编纂工作,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制定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资源税法等,研究制定房地产税法,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外国投资法、电子商务法,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加强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立法,制定社区矫正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土壤污染防治法,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修改刑事诉讼法。继续做好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相关工作,保证改革在法治轨道上顺利推进。
二是继续加强监督工作。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检查统计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防震减灾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华侨权益保护等专项报告,开展地方政府债务、脱贫攻坚等专题调研。继续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人民检察院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等专项报告。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